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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二中体罚学生教师遭重罚——如何界定惩戒和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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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hink 发表于 2019-7-13 08: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日照市五莲县二中“班主任用课本抽打两名逃课学生遭重罚”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一时之间,“惩戒权是否等同适度体罚”“有了这个先例老师还敢管学生吗”等讨论不绝于耳。
五莲二中体罚事件发生于4月29日,该校于5月5日发布处理决定,给予当事教师“停职、道歉检查、取消评优、党内警告、承担诊疗费”5条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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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五莲县教体局于7月2日作出追加处理意见:扣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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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环境下,即使给教师惩戒权,有些也无法界定,不让进课堂,罚站,蹲下...这算什么行为
另外这种捆绑责任制真的好吗?这种事情还要追究校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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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hink 发表于 2019-7-13 08: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师离开单位无法生存....对这样处罚,教师有途径申诉吗?有其它单位可以聘用这样的教师吗
欢迎大家多发帖,参与讨论,增进彼此了解。
 楼主| etthink 发表于 2019-7-13 09: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杨守梅老师自2003年起连续担任班主任16年,成绩突出,她班上的第一任学习委员吴晓琳是2007年日照市高考状元,第二任学习委员冯冰是2010年日照市高考状元,第三任学习委员王铎霖被北京大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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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山东省艺术教育先进个人
日照市优秀班主任
五莲县优秀教师
“巾帼岗位明星”
“亲爱的杨老师,你感到幸福吗?你最快乐的事情是什么?”
当过老师的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当老师幸福吗?有快乐的事情吗?看似简单的问题,却是不好回答,从杨老师身上我们似乎找到了答案——既已为人师,当让自己工作着,美丽着;工作着,快乐着;工作着,幸福着。
时光流逝,岁月如歌,不经意间总会有一些载满思念、感激和祝福的卡片在老师的身边翩然……那一刻,心里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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