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36年世界上第一个电视节目播出后,电视在半个多世纪里风靡全球。在我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电视机价格的降低,电视机迅速普及。80年代初我国每百个城市家庭仅拥有电视机3台,农村家庭仅有0.4台,到90年代分别迅速增加到59台和44台。90年代末每百个城市、农村家庭分别拥有电视机111台和100台,那就意味着有的家庭已经拥有1台以上的电视机。除了拥有量不断增加外,彩色电视逐渐替代了黑白电视,电视的屏幕也越来越大,选台由手动变成遥控,频道由1~2个增加为几十个甚至上百个,节目播出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有些频道是每周播7天,每天播24小时。看电视节目已经成为青少年生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城市20%青少年每天看电视超过2小时。一项在广州、上海、济南和哈尔滨等4城市近2万名学龄前青少年、中小学生以及他们家长中进行的调查发现,城市青少年平均每天看电视时间不到1小时、1~2小时、2~3小时和超过3小时的比例分别为32.5%、46.0%、15.4%和6.1%。男生每天看电视超过2小时的比例比女生高,男女生比例分别为23.1%和19.9%。
国外青少年看电视的时间又如何?美国44%的青少年平均每天看电视超过2小时;智利20%的青少年平均每天看电视超过3小时;土耳其的青少年31%在上学日、71.7%在周末平均每天看电视超过4小时。
电视除了可以丰富青少年的假期生活,提供知识、信息、娱乐外,对青少年行为的发展也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说话图书”教多了创造力就下降了。电视是青少年获取信息的一个主要渠道。通过电视,青少年获取了大量的信息,包括日常信息、政治以及国内外时事等。电视节目提供了一个学习的机会,是青少年学习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可以作为一种“会说话的图书”。一项研究发现,电视教育节目可以提高青少年的词汇量和知识水平,看教育节目越多的孩子学到的知识越多。在观看教育节目两年后,3~5岁孩子的词汇量和综合知识水平都明显提高。
通过模仿电视节目中的情节,可以增加青少年的想象力、创造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调查发现,电视节目可以激发青少年的想象力,一些学龄前青少年会在玩游戏时模仿电视中出现的场景,从而吸引更多的小朋友加入到游戏中。通过模仿电视节目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可以提高青少年的认知能力和一些社会行为能力,包括利他主义、助人为乐、注意仪表等。但是,另一项调查发现,电视会影响青少年的创造力,生活在没有电视的城镇青少年的创造力评分高于生活在有电视城镇的青少年;而在电视普及后,这些城镇青少年的创造力评分降低到有电视的城镇青少年的水平。
暴力镜头见多了侵犯性就增大了。青少年行为的发展、形成是通过模仿现实生活中他人的行为或大众媒体中人物的行为,尤其是当这些行为受到表扬或奖励时,就更成为了孩子争相效仿的对象。美国青少年平均每年从电视中看到12000个暴力的镜头,如谋杀、抢劫和殴打等。美国61%的青少年节目中涉及到暴力。虽然我国现在没有电视节目中暴力镜头的统计数据,但是功夫片、动作片深受青少年喜爱,动画片、卡通片中暴力的镜头比比皆是。值得注意的是,电视中的暴力经常被美化,被描绘成有魅力的、解决争端所必须的、并且不受法律的约束。这些镜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青少年观念、性格和行为的形成,还会影响其成年后的行为。
研究证实,经常观看媒体暴力节目会增加青少年的暴力行为。青少年观看的电视节目中出现的暴力镜头数量越多,青少年出现的暴力行为就越多;看电视暴力节目多的男孩中出现不良社会行为和犯罪行为的数量比看电视暴力节目少的男孩要多出49%。分析发现,30岁时出现暴力性犯罪行为的数量与其8岁时看电视的频率呈正比,即小时候观看的暴力节目越多,成年后暴力性犯罪的可能性越大。
烟酒场面看多了不良嗜好就跟上了。包括广告在内的大众媒体将吸烟和饮酒行为正常化甚至美化。烟、酒广告中往往把烟酒与“友好、显赫、有趣、性感、人缘好、好交结”等特征联系在一起。许多青少年认为“某种品牌香烟广告的卡通人物很酷、很可爱”,希望能与他成为好朋友;广告中常有体育明星打出“真正的男人喝啤酒”、“冠军的酒”等广告语。虽然电视台也做了许多公益广告以反对滥用烟酒等,但公益广告的数量太少,青少年在看到1条公益广告的同时,会看到25~50个烟酒广告。
研究发现,烟酒广告与青少年对烟酒的知识、态度以及吸烟、饮酒的倾向有关。青少年看酒类广告的数量和他们对酒类品牌及广告用语的知晓率显著相关,看酒类广告越多,对酒的正面评价就越多,这些评价包括饮酒能与人交朋友、可以释放紧张情绪、好朋友应聚在一起喝酒等;青少年看酒类广告的数量还和他们希望成人后能饮酒的倾向关系密切。
青少年的第一次喝酒往往与看了酒类产品的广告有关,进而可能影响到青少年以后的饮酒和酗酒行为。美国对1533名初中生进行了18个月的跟踪调查显示,18个月后开始饮酒的青少年与调查时看电视时间的长短相关。
此外,看电视也是青少年性知识的来源途径之一,对青少年对性的认识、观念影响很大。一些少儿不宜的电视节目对青少年也产生了不良影响。
食品广告记多了嘴就变刁馋了。电视的食品广告多为高脂、高糖或高盐食品,而有关蔬菜水果的广告在青少年节目中却很少出现,并且广告中的食品通常被冠以“营养食品”、“健康食品”等用语。电视食品广告和电视节目中大量涉及食品的节目内容,通过影响青少年对不同食品和不同饮食方式的态度,进而影响到青少年饮食行为的形成,大量的食品广告影响着青少年对食物的选择。青少年看电视时间与要求家长购买、家长实际购买和青少年实际消费广告食品的频率显著相关;看电视时间较长的青少年选择高能量、高脂肪膳食的比例比较高,零食的摄入也比较多。调查结果表明,平均每天看电视在5小时以上的女孩和每天看电视少于1小时的女孩相比,平均每天多摄入175千卡的能量;看电视时间长的青少年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的比例比较高;70%的6~8岁青少年认为快餐食品要比家庭烹制食品更有营养。
电视广告和电视节目对青少年饮食行为的最大危害在于,青少年时期是饮食行为形成的关键时期,青少年时期形成的饮食习惯很容易持续到成年后,在垃圾食品电视广告充斥荧屏的环境中长大的青少年的不良膳食模式,不仅会增加青少年时期肥胖的发生和高胆固醇血症的危险性,还将会导致许多青少年成年后的不良后果,如肥胖、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症和退行性疾病的危险性增加等。
看节目时间长了小小年纪就胖了。青少年肥胖率随青少年平均每天看电视时间的延长而显著增加。平均每天看电视超过5小时青少年超重的危险性是平均每天看电视不足2小时的5.3倍,患肥胖的危险性是2.5倍,平均每天看电视时间每增加1小时,肥胖率增加2个百分点。1992年,印度在250名3~10岁青少年开展了一项研究,让这些青少年每周看电视18.5小时,持续9个月后,30.4%的青少年体力活动降低,19.6%的体重增加。
看电视时青少年的能量消耗非常低,长时间沉溺于电视可能因此减少了青少年参与其他高强度体力活动的机会和时间,从而影响到青少年的能量消耗。研究发现,青少年看电视时间越长越频繁,他们参加高强度体力活动的时间和机会越少。通过减少青少年看电视时间可以增加青少年参加高强度体力活动的频率。如果青少年将看电视时间用于其他高强度体力活动,如在户外游戏、打乒乓球、打排球、踢足球、跳绳、跑步、游泳等,将消耗更多的能量。一个12岁54公斤体重的女孩如果每天少看半小时电视,而将这段时间用于散步,可以使孩子的能量消耗每天增加52千卡,坚持一年,所增加的能量消耗相当于减轻体重2.5公斤。
尽管看电视有许多的“副作用”,但是,如果进行有效的干预,可以降低它的负面影响。一项干预研究发现,在对3、4年级的学生进行了为期8个月的关于如何更好地控制看电视时间的教育课程后,和没有参加教育课程的学生相比,接受教育课程青少年看电视时间减少了约1/3,边看电视边吃饭的比例也明显降低,选择高脂膳食的比例也有所下降。
由于电视对青少年行为发展和社会化有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因此,应制定相应的措施,使其最大程度地发挥正面作用,将其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这就需要社会方方面面都参与到其中,包括政府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对节目播出的时间、内容有所限制,特别是电视广告。媒体和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一起设计、制作适合于青少年的电视节目,社会、学校进行有效的宣传、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