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了包国庆教授的这个文章,对教育技术的更名和是否成为一级学科问题有比较深入的论述,特此提供给大家,但因为在家上网无法下载文章中提到的论文,如有好事者不妨从CNKI下载分享一下(两篇文章分别为一篇发表于《电化教育研究》2011年第2期,另一篇发表于《中国电化教育》2011年第5期的两篇包国庆的文章),下面是具体内容:
在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1】(以下简称《纲要》)之后,笔者围绕被《纲要》高度强调的“教育信息化”,就教育技术学晋升一级学科问题,发表了两篇小文。一篇发表于《电化教育研究》2011年第2期,另一篇发表于《中国电化教育》2011年第5期。前者论证教育技术学晋升一级学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后者论证教育技术学晋升一级学科的“合理性与紧迫性”。按说,既有“必要性与可行性”外加“合理性与紧迫性”,该说的都说完了。欣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2】(以下简称《新目录》)1。现在终于水落石出,教育技术学晋升一级学科最终失利。不过,学术讨论并未结束,回顾事件原委,却有不少值得回味和借鉴之处。
《新目录》开篇表明:“新目录的印发,是贯彻落实《纲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学科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既然是贯彻落实《纲要》,我们就拿《纲要》出来对照一下,看看《纲要》里有那些突出需要贯彻落实而《新目录》没有贯彻落实的?这是本文讨论的第一个问题。
其次,从亡羊补牢的角度看,教育技术学的落选,除了主观上面多种原因外,客观上也许还存在某些待完善之处,比如《纲要》自身也可能存在一些缺陷;学位办的评审程序或许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为此,本文提出了7点具体建议,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态度陈述出来,仅供学位委员会的管理部门参考。
其三、近期得知教育部高教司有关处室拟把现行的“教育技术”学科改为“教育信息技术”学科,正在网络上面征求意见,笔者认为这是一个极佳的契机,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把多年来的——更名为“信息化教育”学科的梦想通过官方渠道呈现出来,让教育部领导直接看到我们学术界的意见,既利于《纲要》的贯彻落实,又给下一次晋升铺垫台阶,所以本文题目中用了转机二字。
一、贯彻《纲要》提出的八点质疑。
所谓学科,一般认为有两种意义,一是知识体系、知识分类或知识门类;二是为培养人才而设立的教学科目,实际上就是课程,显然,下文讨论的是前者即知识体系或知识门类。而所谓知识体系或知识门类,实际上是个时间变量,有的学科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亡,有的学科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高涨,因此,这个变量需要经常认识和跟踪,更需要经常性的调节和归类,需要建立动态的调整机制,以利于优化学科结构。教育技术学正是这种最需要调整的学科之一,或者说教育技术学是需要晋升一级学科的排在最前列的学科之一,理由来自实施《纲要》的急迫需要,来自对这份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审查通过的《纲要》的不折不扣地贯彻。
据统计《纲要》里有以下八条都涉及到教育信息化:
1、《纲要》第十九章“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第42页)用了一整章的篇幅陈述教育信息化的重大意义。其中第(五十九)条为“加快就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第六十条为“加强优质就与资源开发与应用”;第六十一条为“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第43页)。
2、《纲要》把教育信息化列为《纲要》实施的第四部分里“四大保障措施之一”(第36页)。
3、《纲要》提出“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第63页)。这是《纲要》办公室负责人在“答记者问”里指出的:“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这种直白,应该令教育信息化高姿态地进入“晋升一级学科”评委们的视野。
4、《纲要》认为“信息技术具有革命性影响”(第42页)。
5、《纲要》提出“发展民族地区现代远程教育”(第23页)。
6、《纲要》要求“充分发挥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第25页)。
7、《纲要》“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络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第21页)。
8、《纲要》决定教育信息化建设为“近期实施启动的是个重大项目之一”(第63页)。
以上八点,令教育信息化在整个《纲要》里上升到一个至极的位置,其必要性、可行性、重大性和紧迫性已经不言而喻、如果《新目录》是真的贯彻落实《纲要》的话。那么,为什么教育技术学不能晋升?
二、晋升一级学科失利的三大归因
笔者相信,评委们都认真学习过《纲要》,并且以高度负责任的精神参与评审的。至于教育技术学不能晋升或许与以下三个原因有关。
第一个原因。评委们不明白教育信息化所实施的学科就是(中国版的)教育技术。为什么要在“教育技术”前面加一个中国版的呢,这个问题还真的说来话长。
世界上实际上“教育技术”有四个版本:
1、中国高考家长心中的“教育技术”,他们往往从字面上理解“教育技术”就是“‘教育的’技术”,比如高校招生时候就有家长询问,教育技术专业是不是“写板书的技术”专业——不能说他们不对,写板书确实是一门技术。还有的家长在招生现场讨论,五笔输入法是不是“教育技术”等等。弄得招生人员解释得口干舌燥有苦难言。
2、美国原产地的“教育技术”,这个名称连美国人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也不是什么局外的美国人理解的“教育技术=‘教育的’技术”。在他们的学术界,所谓“教育技术”是“为了促进学习,对有关过程和资源进行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的理论与实践”【3】,为了避免混淆,除了纷纷由专家教授到处解释外,还由全国性的“美国教育技术与传播协会”(Association for Educational Communication andTechnology,AECT)出面,每隔十年弄一个定义广而告之,比如AECT`94定义,接着又弄个AECT`05定义,说不定还会有AECT`14定义。
3、中国教育部官方的(中国版的)“教育技术”,不过,这只是一个学科标签或一个学科符号,实质是上还是原来的”电化教育”。90年代教育部不顾当时学术界的呼声,决定把当时的“电化教育”改称为“教育技术”,这一改就改了将近20年,以至于形成现在的“教育技术专业”有224个本科点、83个硕士点、8个博士点,形成了吸纳将近10万人之巨的产业群体。
4、中国版的“教育技术”在中国学术界,有一个另外的名称:“现代教育技术”。对此,健在的中国电化教育的创始人南国农教授巨著《信息化教育概论》里指出:“‘现代教育技术’也是一个国产概念。我国自引进‘教育技术’概念后,按照美国AECT定义内涵与我国这一领域的实践有一定差异,因此提出了‘现代教育技术’的概念,以符合我国的实际。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化教育、电化教育三者的目的和研究对象相同,它们的名称虽不同,但实质是一样的……因此可以互相换用”【4】。
现在问,什么是“教育信息化”?在南的上述专著16页有答案:“教育信息化是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整合的过程,信息化教育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整合后的表现形态”。这就是说,教育信息化就是信息化教育的表现形态。
以上逻辑分析可见,实施教育信息化的学科就是现代教育技术,也就是(中国版的)“教育技术”。当然,这些复杂细节评委们是不可能知道的,也许他们学习了《纲要》也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就是不知道该咋办。
以上是”教育技术学”晋升一级学科失利的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纲要》自身的缺陷。《纲要》是一个十分奇怪的文件,首先,它从头到尾没有主语,不知道谁主持谁负责这项宏伟工程。其次,整个《纲要》找不到“执行人(单位)、出资人(单位)、监督人(单位),法人单位”,结果只能用一个字来概括“空”。由于“教育信息化”的执行人缺位,也就难以出现“教育技术”字样。《纲要》的第三个缺陷是,其中的语言没有与教育部的“学科目录”对应,“教育信息化”就是个典型。如果与“学科目录”一致,那也不会遗漏了“教育技术”的晋升机会。
第三个原因来自评审程序有缺陷,为此,提出以下七点建议
三、关于晋升一级学科评审程序的七点建议
从一般的科学评审来看,学位办的晋升一级学科评审的程序也许是有缺陷的,为了亡羊补牢,我们建议如下(以下1-5引用本人的一篇可能发表的文章片段):
1、公开告知科研项目的评审专家,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和不了解的观点可以弃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得知后可以及时调整。管理部门应该把可以“弃权”附在给专家们的评议通知中。
2、允许申请单位提议评议人(十人),供管理部门挑选二人参加评议。这是指某些知识非常狭窄的领域,为了避免“外行评议内行”,允许被评议人提出熟悉该领域的小同行。这也国外常常使用的一种妥协办法。
3、 建立评审的投诉机构,给一些真正紧迫的晋升学科有“伸冤”之处,而不至于被某些粗心大意的评议人“埋没”。
4、建立申请评审学科的答辩制度。以免遭遇最不公平的“缺席裁判”。并且评议人和被评议,始终不是处于一种“平等”的地位。建议对设立“公开答辩”,双方可以据理力争,摆事实讲道理。
5、建立评审结果的反馈制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做得最好,大约是90年代以来,他们对每项申请,都有一次评审结果的反馈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寄给申请人,告诉你评审专家意见。建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学习。
6、建立复审程序,对于确实反应强烈的晋升学科,而事实上确实有所疏漏的学科,结果公布后一个月之内,应该允许进入复审程序,这样做不至于漏掉了重大而急需晋升的学科,
7、评审后公布评委名单。参与评审工作,既光荣又责任重大,说责任至少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对政府负责,另一方面是对学术界负责,为了体现对广大学术界负责,评审技术后,有必要公布参与评审的专家名单,接受舆论和公众监督。
三、“教育技术”更名中的转机
近悉教育部高教司准备在本科目录里把“教育技术”学科,改为“教育信息技术”,笔者以为,重要的是”更名”这个契机,而不在于更什么名。因为有了“更名”这件事,就有了大众参与机会,就有了官员与学者对话的机会,或者说就有了官员听取学术界意见的机会,这的确是件好事。
既然要改,那么,就不能再重复过去的错误,就得照顾各方面的理解能力,名称一定要清楚明白。
这里试问,改为“教育信息技术”合适吗?我的回答是不合适,理由有四点:
一是“教育信息技术”这个名称里,教育还是个定语,是个形容词,“定性”的对象还是技术,即“教育的”信息技术,与原来的相差无几。仍然在重复前述的“教育技术”错误。我们需要的是,把教育当做被“信息技术”支持的对象,把信息技术变成定语,那么怎么改更贴切呢?笔者以为改为“信息化教育”最佳。
这个想法来自当年的“电化教育”中的“化”。“化”就非常好,在那个年代里电气化是最先进的,“电”作为一个形容词,来定义教育,给人与传统教育很不一般的现代印象,而落脚到教育上面——为支持教育服务,这样就把“电”的功能演绎得淋漓尽致,无论是当年的广播电视,还是现在的电脑网络,都没有超出“电”的范畴,看来电化教育确实是个高明的名称。难怪两份该领域里的顶级刊物《电化教育研究》和《中国电化教育》至今坚持“电化教育”四个字。也可见编辑部专家们的用心良苦与远见卓识。当然,事物总是要与时俱进的,到了今天的信息社会,把“电化”让位为“信息化”也是顺理成章。
二是“教育信息技术”这个名词里把“信息科学”和“信息哲学”排除在外显得欠妥,实际上,介入教育学的是“信息系统科学”这么一个大学科群,而不单单是其中的信息技术,这是笔者1997年10月在北大的学术报告:“被信息侵蚀的教育科学大厦”中的基本观点,它来自1990年,笔者被国际学术组织推选担任(意大利)“世界教育系统协会WESS”主席的工作实践(见《光明日报》1992、2、19的《学者专访》栏目里的“答记者问”,或参考国家教委文件《教外际【1992】205号》),我们WESS中的专题中,就有“信息科学与教育”和“信息论与教育”。国内而言,信息论也一直在介入教育学领域,比如杨韩生的《信息论与教学》【5】、和拙文“教育科学的信息论框架”【6】等。
鉴于目前信息科学的专家还不很关注教育,因此目前这方面的论文还不多,但不多并不等于将来不会发展,现在就应该为“信息科学”、“信息理论”或“信息哲学”将来进入教育留一个空间,比如80年代以来出现的信息科学里的自组织理论(数学模型)【7】、视觉模式识别理论(数理模型)【8】……都可以应用到教育中来,又比如获得诺贝尔奖的视网膜的侧抑制理论,就可以很好解释为什么孩子爱看动画片。因此,不必非要坚持使用“信息技术”与教育整合,笔者以为“信息化教育”包容性好。将来发展成为“信息化教育学”则更好。
三是单纯的“教育信息技术”这个词令人会想到,是不是还有一个相对应的“教育信息科学”?因为科学和技术总是一对双胞胎。或者还会使人联想到是不是还有一门“教育信息艺术”,“教育技术学”出版期间就出现过相对应的“教育艺术学”,也确实有人写出过这方面的书稿。因此,这从对应或联想的角度看,这个词汇仍然不当。
四是从晋升一级学科的角度看,“教育信息技术”这个词汇没有“信息化教育”意义表达的更直接且更接近“教育信息化”,前面提到,《纲要》里提的分量最重的,调门最高的就是“教育信息化”,教育信息化与信息化教育二者之间,从形式上面看比较渐近,局外人(包括高考中填写志愿的家长)也容易接受和认可。
一个学科名称的定义,不仅是关系到目前几十年,可能要关系到自身更长远的发展,因此如果一旦更名“信息化教育”成功,则对于将来再次晋升一级学科将铺垫顺畅道路。一定可以为将来该学科承担实施《纲要》做出大的贡献。
至于,从学理上阐明教育信息化可以与现行教育学构成互补并列关系,以及共存一级学科位置的论证,可以参考笔者上述在《中国电化教育》发表的文章,这里不多赘述。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9
2、学位【2011】11号文《关于印发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的通知
3、南国农,信息化教育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6) 17
4、南国农,信息化教育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6)17
5、杨韩生,信息论与教学,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6
6、包国庆,教育科学的信息论框架,复旦教育论坛(创刊号),2003(1)14-17
7、BAO Guo-qing: A Generalized Information inBrain Research, 第12届国际生物物理学术会,荷兰皇家科学院,
An International Review Journal, Vol.65, p.217,1996.8
8、BAO Guo-qing: Variable Capacitance Neuron Model, Proc. 8th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Pattern
Recognition,PP.990-991,IEEE Computer Society Press 1986.10Paris
注释1
《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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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201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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