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们小组收集的关于化学教育的资料:
光绪二十九年(1903),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成为中国近代教育的第一个新学制(后称“癸卯学制”)。它以政府法令形式规定化学作为各级各类学堂的必修科目和内容,使化学教育形成体系,并在全国广泛地、逐步地开展起来。《奏定学堂章程》规定:高等小学堂学制4年,第2、3年分别授“寻常化学之形象”,“原质及化合物”等化学内容;中学堂学制5年,第5年教授化学,每周4小时;高等学堂学制3年,分3类学科,其中第2、3类学科(为进入理、工、农、医各科大学之预科)第2年授化学总论和无机化学,第3年授有机化学和化学实验;大学堂学制3至4年,分为8科,其中格致科(即理科)设化学门(相当于系),工科设应用化学门,农科设农艺化学门。各门设有相应的化学课程,例如,格致科的化学门设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实验、应用化学、理论及物理化学、化学平衡论等化学类课程,在第3年毕业时要提交毕业课艺或自著论说(相当于毕业论文);医科和格致科、工科、农科的其他各门也设相关的化学课程,如制药化学、卫生化学、生理化学、发酵化学、森林化学等。“癸卯学制”颁布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创造条件,陆续开展化学教育,并开始了较正规的高等化学专门人才的培养教育,例如,京师大学堂(1898年成立,1912年改名北京大学)于1910年首先设立了格致科化学门,这是中国最早的高等化学教育机构。但是,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以及“癸卯学制”的历史局限性,这个时期形成的化学教育体系不完善,水平不高。
辛亥革命后,“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教育改革的浪潮蓬勃兴起,促成北洋政府教育部于1922年颁发了新的学校系统改革案,又称“壬戌学制”。此后,化学教育得到了发展。中学实行学分制,化学为8学分,初三和高二均全年设化学课程,每周6学时,教材内容、教学水平和实验教学等不断提高。初中以后有专门的化学职业教育。高等化学教育有较大的发展和提高。1919年北京大学化学门改为化学系,这是中国第一个化学系。随后较早设化学系的有南开大学(1921)、厦门大学(1921)、东南大学(1922,今南京大学)、中山大学(1924)、清华大学(1926)、四川大学(1926)、浙江大学(1928)、武汉大学(1928)、山东大学(1930)等校。据1931年统计,全国大学和独立学院化学系共有在校学生1239人,占全国在校大学生总数3.7%,并有部分大学开始了化学的研究生教育,除了在国内培养化学人才以外,还通过各种渠道派遣了一批留学生到国外学习化学,许多人学成回国,对中国的化学科学和化学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了新的教育制度,并不断改革和完善,使中国化学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从中学开始实施化学基础教育,从初中三年级至高中三年级都设有化学课程,共380~430学时。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水平、教学方法和化学实验教学等不断革新、提高和完善。经过1952年高等学校的院系调整,全国综合大学和大部分师范院校都设有化学系,设置了各种化学专业,确定了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制订了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引进了大批苏联教材,逐步自编了一整套化学教材,建立了近代化学实验室,化学教育水平有较大提高。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化学教育受到了严重挫折。在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育事业进行了拨乱反正和调整、改革,得到很大发展。到80年代中期,全国约有10万所普通中学,在校学生约5000万人,中学化学教师约为17万人,化学的基础教育得到广泛的普及。中等职业和技术教育中的化学教育也有很大的发展。各高等学校调整专业设置,改革各种教学制度,更新教学内容,开设许多反映现代化学新发展的新课程,新编一批水平较高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引进和添置一大批现代化的化学实验仪器设备,高等化学教育有了很大的提高和发展。到80年代中期,全国有高等学校1056所,共有化学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和教员约22000多人。全国约有250多所高等学校设立了化学系或应用化学系,设有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生物化学、化学物理、高分子物理、应用化学、放射化学、辐射化学、环境化学、材料化学、食品化学、海洋化学、地球化学、医药化学等近20种约300多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近6万人。本科学制4~5年,授学士学位;专科学制2~3年,不授学位。1981年开始,建立了硕士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教育制度,化学学科设有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生物化学、放射化学、环境化学等硕士专业点 200多个,博士专业点近80个,1985年招收读硕士、博士研究生近1500人。1985年开始设化学博士后教育点14个。有些学校和研究单位还与国外一些著名大学建立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合作关系。此外,在台湾省有10所大学设有化学系,都培养本科生,毕业生授学士学位,大部分化学系还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
高等学校是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多数高等学校的化学教师承担着化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双重任务。许多高等学校设有化学研究机构。例如,南开大学设有元素有机化学研究所,北京大学设有物理化学研究所,南京大学设有配位化学研究所,吉林大学设有理论化学研究所,兰州大学设有有机化学研究所,中山大学设有高分子化学研究所等等,它们都还承担着国家和地方的各种研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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