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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详解开源界的 5 大开源许可协议 [打印本页]

作者: etthink    时间: 2010-3-31 10:20
标题: 详解开源界的 5 大开源许可协议
越来越多的开发者与设计者希望将自己的产品开源,以便其他人可以在他们的代码基础上做更多事,开源社区也因此充满生机。在我们所能想到的应用领域,都有开 源软件存在(象 WordPress,Drupal  这些开源CMS)。然而很多人对开源许可并不了解,本文介绍开源领域常用的几种许可协议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               
什么是许可协议?
什么是许可,当你为你的产品签发许可,你是在出让自己的权利,不过,你仍然拥有版权和专利(如果申请了的话),许可的目的是,向使用你产品的人提供一定的权限。

不管产品是免费向公众分发,还是出售,制定一份许可协议非常有用,否则,对于前者,你相当于放弃了自己所有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义务表明你的原始作者身份,对于后者,你将不得不花费比开发更多的精力用来逐个处理用户的授权问题。

开源许可协议使这些事情变得简单,开发者很容易向一个项目贡献自己的代码,它还可以保护你原始作者的身份,使你至少获得认可,开源许可协议还可以阻止其它人将某个产品据为己有。以下是开源界的 5 大许可协议。

GNU GPL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ce (GPL) 有可能是开源界最常用的许可模式。GPL 保证了所有开发者的权利,同时为使用者提供了足够的复制,分发,修改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分发的时候,需要明确提供源代码和二进制文件,另外,用于某些程序的某些协议有一些问题和限制,你可以看一下 @PierreJoye 写的 Practical   Guide to GPL Compliance 一文。使用 GPL 协议,你必须在源代码代码中包含相应信息,以及协议本身。

GNU LGPL
GNU 还有另外一种协议,叫做 LGPL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ce),它对产品所保留的权利比 GPL 少,总的来说,LGPL 适合那些用于非 GPL 或非开源产品的开源类库或框架。因为 GPL 要求,使用了 GPL 代码的产品必须也使用 GPL 协议,开发者不允许将 GPL 代码用于商业产品。LGPL 绕过了这一限制。

BSD

BSD 在软件分发方面的限制比别的开源协议(如 GNU GPL)要少。该协议有多种版本,最主要的版本有两个,新 BSD 协议与简单 BSD 协议,这两种协议经过修正,都和 GPL 兼容,并为开源组织所认可。

新 BSD 协议(3条款协议)在软件分发方面,除需要包含一份版权提示和免责声明之外,没有任何限制。另外,该协议还禁止拿开发者的名义为衍生产品背书,但简单 BSD 协议删除了这一条款。

MIT
MIT 协议可能是几大开源协议中最宽松的一个,核心条款是:

该软件及其相关文档对所有人免费,可以任意处置,包括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发表,分发,再授权,或者销售。唯一的限制是,软件中必须包含上述版权和许可提示。

这意味着:

MIT 协议是所有开源许可中最宽松的一个,除了必须包含许可声明外,再无任何限制。

Apache
Apache 协议 2.0 和别的开源协议相比,除了为用户提供版权许可之外,还有专利许可,对于那些涉及专利内容的开发者而言,该协议最适合(这里有一篇文章阐述这个问题)。

Apache 协议还有以下需要说明的地方:

分发代码方面包含一些要求,主要是,要在声明中对参与开发的人给予认可并包含一份许可协议原文。
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 Commons (CC) 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开源许可,它主要用于设计。Creative Commons 有多种协议,每种都提供了相应授权模式,CC 协议主要包含 4 种基本形式:

这些许可形式可以结合起来用,其中最严厉的组合是“署名,非商用,不能衍生新作品”,意味着,你可以分享作品,但不能改动或以此盈利,而且必须为原作者署名。在这种许可模式下,原始作者对作品还拥有完全的控制权,而最宽松的组合是“署名”,意味着,只要为原始作者署名了,就可以自由处置。
延伸资源
本文国际来源:Smashing Magazine A Short Guide To Open-Source And Simi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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