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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etthink    时间: 2012-12-17 13:25
标题: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7
皖教秘〔2012〕489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现将《安徽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16日
安徽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教技〔2012〕13号)、《关于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1〕16号)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教师〔2008〕1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全省中小学教师利用“班班通”、农远工程等各种信息技术设备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进行教学的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和学校信息化发展状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级统筹、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原则,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为目的,组织开展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融合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技术培训,实现中小学教师现代信息技术“人人会”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城市学校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以及学校网络条件的建设进度,同步开展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从2012年至2016年,使我省所有中小学专任学科教师接受48学时的教育技术培训,并获得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资格证书。通过培训,全面提升中小学校教师利用“班班通”、农远工程等各种信息技术设备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进行学科教学的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融合,增强课堂教学有效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培训对象
    全省所有中小学学科教师(信息技术学科教师除外)。
    四、培训内容
    模块1  教学资源获取:掌握优质数字教育教学资源检索、加工与利用的基本方法;
    模块2  制作简单多媒体课件:掌握常见教学媒体选择与简单多媒体课件制作的方法;
    模块3  利用多媒体设备开展教学:熟练掌握各种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方法;掌握利用多媒体设备和优质数字教育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的一般方法;
    模块4  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整合:利用多媒体设备和优质数字教育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开展课堂教学、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过程,提升教学效果的策略、技巧与方法。
    模式5  “人人通”网络教研:掌握利用安徽教师工作室等网络学习空间进行网络教研、教学交流的能力。
    五、培训实施
    采取“骨干先行、分层推进、全员参训”的步骤,实行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培训分为省级主讲教师培训、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和校本学科教师培训。各市、县(区)选派教学骨干参加省级主讲教师培训,作为县级骨干教师培训的主讲教师和远程培训的在线辅导教师。中小学校选派教学骨干参加县级骨干教师培训,作为本校校本学科教师培训的主讲教师。
    省级主讲教师培训由省电教馆组织实施,每年度培训300人左右;县级骨干教师培训由所在市电教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培训人数由各市根据当年度实施 “班班通”(含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和城市学校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学校数来确定,要确保每一所学校至少有1名教学骨干参加县级骨干教师培训;校本学科教师培训由县(区)电教部门组织实施,要全面覆盖当年度实施“班班通”学校的所有专任学科教师。
    六、培训方式和学时
    培训总学时为48学时。
    省级主讲教师培训:全部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
    县级骨干教师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模块2和模块3部分)和远程培训(培训内容模块1、模块4和模块5部分)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培训24学时,远程培训24学时。
    校本学科教师培训:采用校内集中培训(同上)和参加远程培训(同上)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培训24学时,远程培训24学时。
    远程培训通过安徽基础教育资源网远程培训平台开展,以网络课程学习、在线互动答疑和远程跟进指导为主,参训教师完成作业、参与讨论。
    七、培训考核
    省级主讲教师培训由省级负责考核;县级骨干教师集中培训由市级负责组织考核,省级抽查;校本学科教师集中培训由县级负责组织考核,市级抽查。县级骨干教师、校本学科教师远程培训由市级组织在线管理员和辅导教师进行考核,省级监督抽查。
参加县级骨干教师培训或校本学科教师培训,须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均考核合格后方可认定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结业合格,具体考核内容和方法另文下发。
    八、培训证书认定
    教育技术培训结业合格,由省教育厅统一发放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资格证书(省教育厅制作证书样式,由市、县(区)教育局免费印制发放)。
    教育技术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获得教育技术能力资格证书认定当年继续教育学时48学时。
    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教师培训项目、教育部-微软(中国)“携手助学”项目、教育部—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项目、“国培计划”信息技术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等相关培训,获得合格证书的教师,免于参加教育技术培训。
    九、组织管理
    省教育厅成立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实施领导小组,副厅长金燕任组长,基教处、师资处、电教馆、信息中心、装备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工程实施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电教馆,负责全省培训指导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各市、县(区)也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落实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保证培训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各市的培训落实方案要上报到省培训实施办公室,各县(区)的培训落实方案要上报到市培训实施办公室。
    十、经费保障
    省级主讲教师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在年初教育预算中设立。各市、县(区)要切实落实中小学年度公用经费中的教师培训经费,并积极争取专项培训经费,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作者: 阜阳市教育局    时间: 2012-12-17 17:33
对具体实施的措施和培训的效果,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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