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之父—夸美纽斯
夸美纽斯生于年,死于1670年,是一位以捷克语为母语的摩拉维亚族人,捷克伟大的民主主义教育家,西方近代教育理论的奠基者,出身于一磨坊主家庭。他是公共教育最早的拥护者,其理念在他所著作的《大教学论》中提出。
年轻时被选为捷克兄弟会的牧师,并主持兄弟会学校。三十年战争(1618~1648)爆发后数十年被迫流亡国外,继续从事教育活动和社会活动。他尖锐地抨击中世纪的学校教育并号召“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人”。提出统一学校制度,主张普及初等教育,采用班级授课制度,扩大学科的门类和内容,强调从事物本身获得知识。
他的《大教学论》全面地论述了改革中世纪的旧教育、建立资本主义新教育的主张,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教育理论体系,第一次把教育学从哲学中独立出来,完成了教育理论上有史以来的重大变革。它开创了近代教育理论的先河,成为划时代的巨著。因此,夸美纽斯被称为近代的“教育巨匠”和“教育理论的始祖”,也有人称他是教育史上的“哥白尼”。
夸美纽斯尖锐地批评了旧学校的种种弊端,“学校变成了儿童的恐怖场所,变成了他们才智的屠宰场”,提出了教育要适应自然的原则,教育要依据人的自然本性,即儿童的天性和年龄特征。他说:“我们的格言应当是:凡事都要跟随自然的教导,要按观察能力的发展第次,要使我们的方法依据这种顺序的原则”。于是,他提出了划分儿童年龄阶段的主张,把0一24岁划成四个阶段,即婴儿期、儿童期、少年期和青春期,每期6年。
夸美纽斯提出了普及教育的民主主张,认为“所有男女青年,不论富贵和贫贱,都应该进学校”。为了实现这一主张,他创制了学校体系,发明了班级授课制,这种主张和体系至今为我们所沿用。
在《大教学论》中,夸美纽斯对教学内容,方法及其艺术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提出了一套教学原则,如直观性原则,循序渐进性原则,巩固性原则等,奠定了教学论的理论基础。
夸美纽斯受到了平常人无法面对的磨难,却对人具有的智慧和创造力充满信心,主张通过教育使人获得和谐发展,希望通过教育改良社会,实现教派和民族的平等。他提出泛智论是夸美纽斯教育思想的核心,所谓“泛智”,就是在其教育代表作《大教学论》中开宗明义“它阐明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人的全部艺术”,并试图通过教育实验来实现“泛智教育”和“泛智学校”的理想,而泛智教育需要形成规模的教育,所以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还提出了班级授课制,在课堂教学中重视许多重要的教学原则,如直观性原则、启发诱导原则、量力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以及因材施教原则等。这些原则依然是我们今天的教师在教学活动中遵循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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